根據(jù)患者的一般狀態(tài)、傷口損傷和污染程度、合并損傷情況及受傷時間等選用不同的早期處理方法。在糾正休克治療的前提下, 應大量應用抗生素預防感染。對盲管傷要充分顯露傷道, 切除壞死和無生機的組織。對于子彈或彈片等存留異物應盡力取出, 對槍彈傷的傷口必須徹底止血并充分沖洗引流。對于切線傷患者, 若僅為單純軟組織損傷, 創(chuàng)口相對表淺、污染也較輕者, 可予一期縫合。若軟組織損傷較重, 創(chuàng)口深、污染重者, 用無菌敷料疏松填充傷口引流包扎后二期縫合或植皮。對于貫通傷, 在行出入口徹底清創(chuàng)的基礎上, 應充分切開深筋膜, 去除傷道內可見的異物及壞死組織, 用抗生素溶液反復沖洗傷道, 在確定傷道引流通暢的基礎上做對口引流。對合并骨折者, 應行徹底清創(chuàng), 骨折端反復注入抗生素溶液, 摘除碎小游離骨片,保留大骨片。選擇骨折周圍張力較小的健康組織覆蓋裸露骨、骨折斷端及裸露肌腱等, 殘留的創(chuàng)面以油紗布和無菌敷料覆蓋, 二期縫合或植皮。
四肢槍彈傷是火器傷的一種, 其嚴重程度是由槍彈所具有的高溫、高速、高壓和高能量的特性而決定。四肢槍彈傷表現(xiàn)復雜, 因皮膚富有彈性, 能防止組織進一步空洞化, 因而槍彈傷出入口不大。皮下組織、肌肉組織等吸收熱能后可造成較嚴重損傷。骨組織堅硬, 在槍彈的高能作用下, 常造成其骨折或粉碎性骨折。對四肢槍彈傷越早處理愈合越快, 合并癥越少, 這一點已經(jīng)得到共識。而早期處理的傳統(tǒng)方法一直沿用第一次世界大戰(zhàn)時期盟國外科協(xié)會制定的原則, 即在6~8h內徹底清創(chuàng)、開放引流。本文的體會是對于非戰(zhàn)爭狀態(tài)下相對低能量的槍彈傷, 在其早期處理中, 不應過分強調徹底清創(chuàng)、切除傷道及周圍失活組織的經(jīng)典清創(chuàng)原則。目前采用充分減壓、良好引流、適當有效的固定并結合使用抗生素的處理形式已經(jīng)得到了國內不少學者的贊成和支持。